">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4-12-05

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JSZC-321012-JZCG-G2024-002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ZCG-G2024-0021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10万元(2年),年度最高限价为105万元。投标按2年期报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和4个法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合同首签一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份与本项目类似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业绩(至少包含保洁服务、会务服务)(须提供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原件扫描上传)。若刚签订的合同未到付款时间,则需提供投标人盖章的情况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380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4-86999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浦江东路111号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0514-80385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婷

电话:0514-8038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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