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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10817222517921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友爱花苑4-103 | 85.67(均分制) | 1555003元 |
| 工程类 |
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徐敬雯、王榴华、张磊
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标准的六五折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金额:9025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润扬中路98号
联系人:潘峰
联系电话:13952733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人:陈秋萍
联系电话:0514-82129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秋萍
电话:0514-8212911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主要标的信息.docx
JSZC-321000-SWGC-C2025-0202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pdf